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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问答
发布日期: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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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安排,2026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正式启动。为帮助广大申请者更清晰、高效地了解“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相关政策与申请流程,我们整理了大家普遍关心的12个常见问题,涵盖留学身份、选派专业、对外联系、邀请函要求、外语条件、资助内容等方面。

Q1 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的留学身份包括哪些?

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三类。


Q2 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包括哪些选派专业?

包括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临床医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Q3 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等材料;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Q4 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Q5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4)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5)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6)资金资助情况;(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Q6 是否可以提交非正式邀请信?

不可以。非正式邀请信是指:来往邮件(截图)、邀请信上无外方负责人(教授)签字、非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等情况。上述属非正式邀请信的情况,在材料审核时将作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


Q7 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②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时,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Q8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吗?

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并且申请人须提交有关外语水平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Q9 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外语成绩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是的。雅思、托福、WSK和韩语(TOPI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Q10 留学人员派出后,中途能否回国或到第三国?能否申请提前或延期回国?如何申请?

留学人员抵达国外后,不得私自中途回国或到第三国,亦不得擅自提前或延期回国。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按相关要求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


Q11 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Q12 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提供哪些资助?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关于开展2026年北京公派出国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工作的通知

供稿部门:留学人员工作部